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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我在8月31日在人行道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给撞了。由于我从来也没有遇到这种事当时也没有报警,当时只感觉胳膊有点疼对方给了我500元钱我想这500元看胳膊怎么也够了,也没留下对方的任何信息就让他走了,只抄下了他的车牌号。我在上班的路上走了没多久就感觉膝盖有点不对劲打不了弯了,我到单位跟同事们一说他们说您赶快报警吧我打了122跟警察说了这件事的经过,警察跟我说人家已经跟你私了了你这会又跟人家找后帐,人家说你当时没事你走后这段时间你又被别的车给撞了呢?或者是你自己摔得呢?谁来证明你后来没出事呢我还i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报完警后同事给我送到医院经检查我医生给我开的诊断证书是左半月板后角损伤(ii")关节oa髌骨韧带部分损伤患肢制动休息两周后复查。请大家帮助和指导我该怎么对待这件事不胜感激。

民事相关
2011-09-07 1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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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