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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大一第二学期的4月30日回家乘坐汉中至西安的高速客车,临近西安司机开车追尾前车,发生车祸,导致我弟弟小腿部3处骨折重伤在医院住院1年多,到前天才出院回家休养,已经做了伤残鉴定,虽然不够10级残疾标准,但是腿部多处伤口,而且脚腕不能正常用力,除了正常的医疗费用和护工费,我们该怎样所要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1-09-07 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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