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老公离过婚,差不多两年的时间,孩子一直是我自己扶养,他没出任何抚养费,今年春节我们复婚了,但是后来我发现他根本无心过日子,外面还有别的女人,跟我复婚只是为了等我把孩子带大一点,到时候再把我一脚踢开,我就带着孩子跟他分居了,但是前段时间他把孩子带走了,现在也不让我见,要跟我离婚,但我不想把孩子给他,可是我的经济条件没有他好,他父母有房子,是城里的,而我是农村的。离婚时有几万块钱的债务,当时为了争下孩子我也妥协自己承担了。所以现在我的经济状况很不利,但我怎么才能不把孩子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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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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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按照当时你们之间的约定来处理,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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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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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孩子抚养权,需要证据证明孩子跟你对他的成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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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