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结婚三年了,有个女宝宝,现在我提出离婚。小孩归我,她要求我赔偿她一笔钱,请问是否该赔偿,如果赔偿是以什么为准我能配多少,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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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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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存在过错的话,是应该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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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原则上,夫妻财产均分,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2、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法院判决。这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如果你与他协商,孩子归你抚养,根据你的经济条件和个人考虑,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她,法律上没有要求。
3、如需要,可电话联系我。望采纳本咨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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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得财产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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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分割,以夫妻共有财产为限,一般均分.只有一方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过错方才要赔偿对方一定的费用.
你们可以协议解决.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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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