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0月18号进入一家工厂做文员,当时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双休,试用期工资1200,过后1580,但是一直到2011年2月我的工资才加到1580,之前公司也没有办理保险,没有提试用期不合格,今年七月公司在内网上发通知要求生产旺季7、8、9三月实行单休,但是工资没有任何变化,询问相关人员,答说公司科室工作人员没有加班工资一说,说我们实行的是综合工时,我要求调休也不给,要等10月份以后才可以调,这三个月内有事就按事假扣钱,请问律师,公司是不是违规了相关劳动法呢,办公室文员也能申请综合工时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