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了,我先生归其父亲,其父亲后又再婚,再婚女方带来一个男孩,我公公有多处房产,他同意把自己其中的一处房产赠予我先生,另一处房产赠予其后媳妇带来的孩子,可听其后母的意思是不愿意给我先生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公公强行将房产过户给我先生,会有什么法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再有我公公和女方结婚后又买了一处房产其户主是我公公和他的后媳妇两个名字,请问这处房产我们有权利继承么,继承比例是多少,如果我公公先于女方去世我们继承比例是多少,女方先于我公公去世我们继承比例是多少。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