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和我老公于2011年6月7日结婚,现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可他不同意,我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1、离婚诉讼书可以快递当地人民法院么?(我是江苏人,他河北人,当时在河北登记结婚的) 2、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同时,我还要递交其他的证件么(原件或复印件) 3、我们两人都在北京上班5年左右,可以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么? 谢谢回答!

民事相关
2011-09-06 0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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