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属电子商务的,我是七月五号进的公司,当的职位是电话销售,当月的27号我签了调职单去仓库做了打单员,单子上还写了工月的工资是1300加400提成,可是8月发工资只有1100,负责人说我不满一个月,所以没有那么多。只能按试用期算,但还是少于1280上海底薪,后来我问了8月的工资情况,他说还是底薪加400提成,但仓库跟我同样职务的人是底薪1800加班费,为什么我不一样呢,他的回答是我属话务中心,我是核单员,但是我已经签了调职单上是仓库打单的,而且我进公司两个月了合同还未签,培训时讲是一个月试用期的,跟我一起进来的员工都签了,现在8月的工资还未发,我若办了辞职后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