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房是城市改造拆迁房,属回迁户,选好了楼层户型和朝向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和交房时间。现开发商又改变了图纸,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户型变了,面积小了,原来合同上是142平米,现在是104左右,请问这有什么办法,还有我们签订合同是2009年,当时没有签订死多出面积的价格,只是糊涂的写着开盘价优惠百分之十,现在我的房子已拆,房产证等都移交对方,请教一下这有什么办法么

征地拆迁
2011-09-04 20:30: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依据以下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