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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四十四岁的单亲妈妈,因前夫外遇,于2005年8月23号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一套五十平米的房子归我,协议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三百元,其实扣除水,电,暖气费还剩下一百六七十元至到去年年底。只因现在物价上涨,我找前夫商量给孩子涨一百元的抚养费,他是死活不肯,没办法我只好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涨贰佰元,是从今年的三月份开始支付的。今年我儿子上初中三年级住校了,我想费用太高了,我就找前夫商量看能不能承担一点,谁知他却提出要回孩子,还说以后的所有费用不用我管,孩子归他,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随口答应了,可随后我问孩子,孩子不同意跟前夫。上个月的抚养费前夫就开始拒付给孩子了。我是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也没有具体的收入,现在孩子上学开销很大,我很无奈,想求您帮助帮助我,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1-09-05 0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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