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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在我10岁时父亲就过世,母亲无能抚养我们,于是就从外地迁到姐姐家,由于当时我及母亲和两个妹妹4个人不能同时落户在姐姐家,就把两个妹妹送给别人家了,后来大点的那个妹妹长到要出嫁的时候那家人又不要了,就又回到姐姐家是姐姐给她办的婚事,妹妹的姓也改成了我们的姓。10多年前姐姐也突然离世,母亲的赡养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请问姐姐不在了,姐夫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领养给别人后又回来改成原姓的那个妹妹是不是和我有同等的赡养义务?母亲也没养过我,我的一切事情都是姐姐操办的。

民事相关
2011-09-04 2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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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