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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今年8月19号骑电动车在道观泉马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警察判的对方全责。对方在垫付了一千多元检查费后就再拒绝调解,想走法律程序用车子的保险来赔付,态度很不好。因为我母亲是在菜场租摊位卖菜的,到如今还没有去,我家的电动车还没有拿回来。还要靠这个车拿菜。如今要去卖菜还要掏接近两千元。警察要我去法院解决。如果我去法院,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像起诉的费用我还有掏吗?

交通事故
2011-09-04 19: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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