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10年为了让我和前女友结婚,首付3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特意让写的我和前女友两个人名字,随后每月房贷一直都是我支付。现在与前女友感情破裂,不结婚了,房子能认定全部归属于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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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若主张全部的产权归属于你,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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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首付款是你父亲出资的吗,如果可以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不能,则是你们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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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出的首付就是你的,如果没有就只能你吃亏了,算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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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的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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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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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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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