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31日在个人那里买到电动车,行车证发票都有,当时也不知道是黑车,就买了。后来车子太大了想卖掉,后来我在卖的过程中有个买家说这个车子是他以前丢的,后来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说我的证件是假的,车子给失主了,当时只是给我做了笔录,也没有没收单子之类的,现在卖给我车的人还能找到
现在我的问题是:
1,我的购车款能要回来么?
2,我要承担责任么?
3,派出所会管这个案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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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你当时不知道该车是黑车,则可以要回购车款,即使派出所立案,你也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当时不知道该车是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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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车款已无法要回;派出所会受理的,如不知道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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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的售价明显低于正常市价,故你难以证实购车当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该车为赃车的可能性,因此你难以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你的购车款可以要求卖方返还。从数额上看,你尚不构成销赃罪。派出所很有可能会管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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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向派出所提供卖车人,由警方处理。估计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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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