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受伤,相关部门已及时安排在医院观察治疗,因时间原因,等不及和有关部门的协商处理(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时间),所以返回驻地并继续治疗。此前旅行社以及相关部门尽知我们的联系方式,但至今未有信息传达。故此想通过网上或信件向当地主管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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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时无必要。
二,你写材料的目的,无非是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你尚在治疗,全部的损失无法确定,与其这样,不如出院后再向其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
四,你不需要担心对方不予认可你受伤的事实,因为通过你首次住院的时间可以证明:你应当在车上旅游的,同时,你在医院住院。这个事实不言而喻。
五,你也不需要担心责任划分的问题。对方所承担的责任是违约责任,可以理解为100%的赔偿责任。
六,建议你不要主张侵权责任,若这样,各方均面临责任划分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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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虽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为了更详尽的了解你的案情,为你更好的解答,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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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