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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前夫于2005协议离婚,谈好是谁带孩子谁要房子,无奈之下当时按照协议我带走了6万元钱及简单的家具家电在外面租房住,房子归男方所有,就这样一套我们共同单位购买的一个两居室就留给孩子和前夫居住。有房产证。2007年我前夫再婚,女方带有一子。现在我孩子被赶出家门并把钥匙抢走。当时我们单位分这套房子是按照我们是双职工分配还有独生子女,也是按照工龄加分的形势一点点排队分到的,现在我孩子被驱除门外,他的这种做法有没有违法?我孩子今年22岁,请问律师他可以伸张什么权益?房子有我孩子的份额吗?

民事相关
2011-09-03 1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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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