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1号坐火车从北京西站回宜昌在过天桥的超市里买路上吃的东西,然后紧靠旁边的珠宝店说凭购物有抽奖机会,所以就随手抽了一张,结果竟是一等奖,然后店里的营业员说可以随意挑3件珠宝,然后交总价格10%的税收。开始觉得有点蹊跷,营业员主动给我拿出了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结果我按指定的网站和编号查证没有破绽,情况属实,因为当时第一:赶时间,没有做更多的价格考证;第二:姐姐马上过生日,觉得刚好送个礼物不错。所以就仓促的选择了一份标价29400元的钯pd950钻石坠(金重:1.07g 钻石:0.098ct/1。用建行的卡支付10%=2940元)。然后就匆匆的坐火车走了。回家仔细在网上查阅,对比一下。发现该吊坠连标价的10%的价格就不值。而且标签上的总重量和证书也不一致(金重1.07g+钻石0.098ct/1不等于证书的总重量1.0869g)。另外,后来想起了一个关键的细节,就是在抽奖的过程中营业员给我换了个篮子(装抽奖片的篮子),而在我整个在店子里购买和查阅的过程中,其他的抽奖者都是在另外的一个篮子里抽的,当然,都是谢谢惠顾之类的哦。这样,就让我在那种状态下深信不疑哦!所以,就起整个事件,是严重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经营者是否触犯了法律?具体什么法律?如果证据确凿,会处以什么处罚?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