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同志,你好。 我父亲在某小区看大门,因为阻止二醉酒之人在小区门口小便,而被二人殴打至三根肋骨骨折,头部眼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二人已被派出所拘留17天。15天内派出所曾两次电话我们到所里协商赔偿问题,都因和我们要求赔偿数额相差甚多,而没有协商成功。期间派出所曾告诉我们到了15天,协商不成功,就上交检察院。第15天派出所通知我们延长拘留5天。昨天对方亲友又和我们协商,依旧赔偿太少不成功。到今天已经17天了。 请问律师: 1、派出所延长拘留时间依据什么?是不是因为和对方有关系而徇私?因为两次到派出所协商,明显感觉派出所袒护对方。如果是我们怎么办? 2、我们要求的赔偿费是不是过高?实际赔偿大概多少?应该怎么计算?我们是不是应该起诉? 注:我父亲住院至今医疗费已近6千元,后续治疗需要月余,现在虽说每天费用低些平均150元左右,一月就需要4500元,其他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等我们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

民事相关
2011-09-04 13:20: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