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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安徽宿州人,2011年3月26日在我居住小区门口被一辆挂有合肥牌照的汽车撞伤,当时因有点认识没在当时报案,被送进医院检查费是他们出的,出了五百元住院费就走了,第二天打电话他们就不承认了我们才报案,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他们付全责,没有事故现场。但还是不赔偿,我只好经法院,7月20号法院就让回家等保险公司赔钱打来,到现在9月份了,理赔款我也没拿到,请问律师理赔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
2011-09-03 15:14: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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