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2006年2月17日上午登记结婚,下午就去房屋开发公司选了一套房子并交了定金(由我刷卡)。后来因工作繁忙,所以很多关于房子的事都由他一人操办(签合同、办按揭等)。交首付时我们各出一半婚前存款用于首付,并且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由于他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所以按揭款一直由他的公积金支付。等拿到房产证时,发现只有他一人的名字,但我有一本共有权证,所以感觉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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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产是夫妻共有,你的共有权证就证明该房所有人为你与男方共有。至于你们双方的份额可以经过协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在需要分割时按照双方各一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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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若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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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房产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您无需在房产证上添加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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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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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纠结 该房产是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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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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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有权证则是双方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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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本共有权证比什么都权威,哈哈哈,担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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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