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家里有三个姑姑,两个叔叔,连同我爸爸这个大儿子一共六个子女。爷爷是退休员工,以前分家的时候他和奶奶就和小叔住,小叔和婶婶他们在堂妹两岁的时候就出去打工,直到现在,有十几年了,而爷爷的退休工资几乎都是用来开销生活,爷爷刚刚过世,有一笔一万多元的抚恤金,被姑姑他们几个分了,而留下的土地被占用的钱,也是按照户口里的人头分的,而爷爷留下的这户房子,以前分家的爸爸就住一边的厢房,而大房是叔叔的,另一边的厢房是留给二叔的,现在爷爷过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叔叔说我家的房子要补钱给他们,要不一楼就我们继续住,二楼他要建,而姑姑她们也想来分爷爷留下的房子,这种情况下改怎么分,她们有权利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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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权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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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六姐妹都是你爷爷的子女,都有继续的权利;怎么分,要求根据谁对老人的照顾多些应该多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应该少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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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情况,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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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