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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结婚以来,她经常为一点小事就不理人,沟通也没用,现在晚上很晚才回家,两个人基本见不到面。我出轨了,现在她发现了要离婚,结婚的时候跟她家跟我家借了几万块写了借条,现在以我有外遇要挟这几万是给她的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等,还说不答应就告诉所有亲戚把事情闹大,还说跟踪我手里有证据。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还知道我打电话的内容。 请问需要给她补偿么?这钱能不还我家么?她给我亲戚打电话,跟踪算违法么?

民事相关
2011-09-02 13:29: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但是您有外遇会在离婚诉讼时成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如果是您借的钱,需要还。至于她打电话或是跟踪您还不构成违法。
  • 您好。青春损失费不成立。借款须还,但可协商解决。跟踪不违法。您作为出轨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少分或者不分。如有需要请来电详谈。
  • 不存在青春损失费的补偿,如果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 如果能证明你有外遇,在对方起诉离婚时,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借款不能折抵,除非你同意,因为主体不同。
  • 没有青春损失费 可以索赔精神赔偿等
  • 婚内出轨的情况,通常认定为过错,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借条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折抵。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 您好!您若有外遇的话,就是有过错,应该给对方相应的赔偿。建议夫妻双方先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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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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