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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前些天我新买的车被另一辆车刮伤,经事故处理中心签字确认为对方100%责任,车送到4S店经对方保险公司与4S店共同定损为1020元,我电话通知对方后,对方同意今天与我去交钱提车,但今天打对方电话,对方先说让我垫付,我不同意,之后说工作忙,没办法,再之后我等其下班再挂电话(3~4次)对方拒接。我能否以对方拒绝赔付为由起诉他?对方与我的身份证地址同为中山区,我居住地址为西岗区,肇事地点为沙河口区,如果起诉,是到哪儿的法院?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9-02 1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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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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