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8岁生日。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在去年,我妈妈因病去世。我爸爸现在找了一个,住进了我爸妈送的房子里。我想请问以后如果那女的跟我争房子 她有资格么? 另外家里还有一套旧房子拆迁还原的。如果我爸爸跟那女人结婚了,将来我爸爸百年以后,是不是那套房子也要他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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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属于你的房产,她无权分割。要看情况,如你爸立了遗嘱,那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均分,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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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你名下的,属于你个人财产了;拆迁的房屋,看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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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