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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当年留有一份遗书,兄弟两个一人两间房屋。老大18岁离开北京去了包头,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善养老人,直到去世。期间老房子由老二翻修,后在院中间又盖了一处民房。办土地证的时候只写了老二的名字,没有老大的名字。该土地可能要面临拆迁,请问拆迁是按遗书补偿,还是按土地证补偿。老大有土地的所有权吗?(老大去世,有一儿子和女儿)

征地拆迁
2011-09-01 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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