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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刚来深圳不久的,我在上一公司公司呆了一个多月(六月末旬到八月初旬)。但是因为有事,要离职,公司不批,说下个月才能走人。我当时确实有急事,就交接了一下工作(也没什么交接的,公司刚给我换了一个职位没几天,基本都是打杂的)。我写了辞职报告。我也没签订合同。可是我这个月去领工资,财务说我是自动离职,领导没批准,不予发工资。还有,和我干差不多时间的一男生,比我提前几天辞职,当时他辞职都没打招呼,第二天直接没来,后来他就发一短信。可那男生这个月就有工资了。我们当初做的工作性质是一样。我一直给打电话给管事的人,他不接听。我可以去公司找他们吗? 请您告诉我该怎么办,麻烦您了!

其它综合
2011-09-01 18: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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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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