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结婚以后,她老公长期家庭暴力,就算在怀孕期间也是一样对女方实施暴力。最近一次,为了一点小事她老公对她大打出手,并且抱走孩子,赶走女方,并且一分钱也没给女方,让她滚!由于他们在外省工地包个小工程!这样的情况,应该等男方提出离婚还是女方起诉离婚,请问女方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刚好满两岁!女方可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帮她咨询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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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哺乳期指的是两岁以下的小孩,法律上规定哺乳期的小孩随女方生活,如果男方确实有家庭暴力的话,你朋友最好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对你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有力,另一方面也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您朋友可以在主张离婚的同时要求离婚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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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请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男方定期支付抚养费和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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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使用暴力的证据对你争取孩子和争取赔偿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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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