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骑一无牌无证助力车在路上被碰,车辆逃逸,事后在医院报警的,出院报工伤,交警只出了交通事故证明,劳动部门说这责任不清楚不可以。而证明书上写的是我被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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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所以一些事实无法核实所有交警就采取简便的方式以交通事故证明来代替事实责任认定书,但实际上这样会损害你的权利。
2、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3、如果交警具有证明可以证明你有过错的,那可以确定你的责任。
4、而逃逸一方虽不能证明有过错,但却可以推定有过错,《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5、综上,你应当对这个事故证明审请复核,并提出新的理由,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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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劳动部分不予认定工伤不服的,可以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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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没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论不服有相应的途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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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工伤保险条例有修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认定为工伤。责任不清楚,所以可能无法办理。建议和交警反映,催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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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据此,你必须有《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所负的责任是非主要责任,才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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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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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交通出具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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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予认定工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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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