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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半年,我骑摩托车在回家路上,在一转弯处,一电瓶车从对面迎面撞上来,对方手骨折,我也受了伤。交警认定为电瓶车主责,骑摩托车的我为次责,理由为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开他。目前对方已住院,费用大约用了16000元,请问摩托车方应承担哪些费用?按标我方应承担多少钱?请老师们给我出个主意,谈谈看法。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1-09-07 1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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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