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欠我30万 我起诉到法院,缴纳10000元起诉费,第一顺序保全他名下一处房产,法院判决他还钱,后至执行局,缴纳5000元执行费,执行局法官建议和解执行,双方同意,我按照执行局法官指示去银行缴纳60000元按揭贷款把孙某的房产证拿到手,去地税局缴纳20000元各项税费。写出评估报告。后被告知,执行局领导不给签字,必须拍卖!现在我资金困难,实在拿不出拍卖费,案子就拖到5个月后的今天, 现在又得到消息,另一个债主也到了执行局,第二顺序保全了孙某的这套房子,并且申请强制拍卖这套房子,我现在感觉被执行局骗了,为了要债先后投入十万元,一分钱也没要到手,法官承诺一定执行给我的房子也即将被拍卖。这个拍卖完全是无益拍卖,本身拍卖的价格就低,除去高额的拍卖费,还听说法院不管保全顺序几个债主一起分,我所得的钱更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