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购房合同是按照沪府(1994)19号文及(1999)44号文签订的购买合同。2000年11月买的售后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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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作为同住人,成为该房屋的共同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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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9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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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购房的,不属于9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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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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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94年购买的公房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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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9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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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不属于94方案购买的公房,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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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9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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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按照9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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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如果你认为购房合同无效,要有足够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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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