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一问题请教,我现在县城开发区的主干道上买了一幢楼的第二层,全框架,有160多平方,未隔断成房间。房屋修建已有10余年。产权证登记的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我现在因经商需要,想把规划用途变更为商业性质。咨询了当地房管部门,房管部门提出需要经规划局出文和设计所出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以此房是私人所建,没有到设计部门存档。不是他们单位设计的而不出具变更书。但是有简单的设计图纸。请问,象这样的情况,法律上有没有硬性规定房管局必须要规划部门和设计部门的文件呢?

其它综合
2011-08-31 22:53: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