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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因为狗咬了人对方叫了女儿女婿上门殴打我与男友,在殴打的过程中对方不知道怎么回事眼下角受伤,当晚男友与对方女婿被关警察给对方伤势拍了照我们却没有,对方指认我男友打的24小时后出来,半个月后我又被关指认我打据说对方是轻伤但是没有出示相关报告24小时后出来了,现在已经是8月底了对方指认我伤人但是确实不知道对方怎么受的伤,最近拿出报告说是轻伤,不接受协调,请问这够成刑事责任吗?会不会坐牢?是对方先出手的属于正当防卫吗?打的时候我被对方两个人压着打才是受害人啊,怎么会所有的是都推给我呢?现在是提心掉胆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刑事案件
2011-09-01 1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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