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一直在广东生活8年,孩子一起在带,她性格爆裂死要面子,我赚的钱钱也给她处理,到去年生意不好过年回家将孩子放给父母带,她坚决不留在家乡发展,只好我一人留下,今年8月她回家来了,除了骂人以为根本沟通不了,她家人也是一样,她现在的想法就是同我耗,四处破坏我的声誉,我想离了她,可是6岁孩子有怕判给她,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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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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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建议尽量列举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据,对方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据,孩子一直跟你生活的,好大机会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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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 将她的不恰当行径保存下来 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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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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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已经六岁了,不一定要判给他。建议你委托律师收集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争取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取过来,起诉离婚。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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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