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赁的房管所的公房的租户,每月都向房管所交纳租金。现在听闻我所居住的那片区域要进行水改和天然气改造,我们那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和我一样性质的租赁公房居住的居民。这样由承租人出钱办理每户的水改和天然气改造,以后我们这个承租权被撤除或房屋拆除,我们这个改造的钱不是替房管局白出了吗?最主要的是我们这些租赁户,楼层高点的,每户水压不够要等到每天不是很固定的两个时段水泵加压楼上才有水用,并且要赶快接水蓄水以供备用。楼道里面全是乱搭乱盖,白天进楼都要靠摸黑或打手电才能上楼,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楼道里就是违搭的租户在进行明火生炉子或炒菜,油烟等各种气味就在整栋楼道弥漫。而且楼顶平台几栋是相通的,又脏又乱。怕就怕万一有火情、灾情那时怎么办?最重要的就是,楼房的建筑质量很不过关,墙连热水器的承重都不行,墙用钻花打进去全是粉状的。楼下大车开过时,楼房就在摇摇晃晃,并且房间的房顶上面的裂缝也是越来越大。您说,这样的房子,承租人应该自己出资掏钱进行公家房屋的水改和气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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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府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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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由房管局承担费用。如自己出钱,以后可把水改、气改开户转让他人或者要求房管局报销。
建议集体向政府信访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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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