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交通常识,我开着车是自南向北开,开到十字路南口是(当时绿灯还有13秒),突然一辆自西向东的电动自行车由一名妇女骑着后面带着一名老妇人,老妇人还抱着孩子,走的是机动车的道,撞到我的左前门和左后门还有车尾上,那位妇女坐在地上不起来,说是胳膊痛,后面的老妇人和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到没有摔倒,后来打得120医院拉走了。发生事故后我从事故科出来后去买了点东西去医院只见到那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和她的老公在做B超,妇人说是有5个月的身孕不能拍片,做了一下B超孩子没事,后来人家就回去了,过来两天事故科打电话让双方调解,问我在的是全险吗?我说在着类,我就过去了,那女的老公还找了两个跟山寨版的小黑一样,那就不是协商的,有点吓唬人的意思,我心想现在不是拼人的时候,人家张口要1.2万,说是开五个月的工资,一个月2000,在有每个月检查费用200--300元给到孩子出生,我说保险公司肯定不能报,两小黑说不要光让保险公司出,让我也出一些,还说要医院发票的什么要多少开多少。还有还可以随便找个地方开收入证明。过来两天事故科的人打电话让我去写事故的经过,我把情况说了一下,人家说那就在到事故科协商一下。我下面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11-08-31 09:08: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