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第一套房产是2004年买的,当时我与老公正准备结婚,首付是我俩一起出的,贷款也是我们一起还的。我是2006年结婚的,房产证是2008年拿到手的,请问这套房是我先生的婚前财产吗?我现在有没有必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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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有没有证据,建议找律 师详细咨 询。初步判断对你不是很有利。你可能说不清楚你拿出的钱是借给他的还是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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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如果夫妻协商一致,最好房产证上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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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必要加名,建议到房产局办理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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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应作为共同的财产,您无需加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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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求保险您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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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事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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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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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好在房本上加上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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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财产,需要增加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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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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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