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了5年得租房合同,因为租的是部队的房子,因为部队不应许个人吧这个房子租出去的,说以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可是我已经花了8000元装修《房东是知道自己的那个房子不准出租的》,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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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东属于不当得利,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装修费。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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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主张装修费的补偿和对方违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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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看你们的合同对于承租方装修和出租房提前解约是如何约定的。对别人的房子进行装修,在民法上叫做“添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可以装修,那么当房租到期或房东提前解约时对于装修部分的补偿协商不妥的你可以拆除恢复原状,但不能索取补偿。如果约定你可以装修,那么你可以按照5年租期对装修部分进行折旧,其余四年的残值由房东补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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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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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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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