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患有癫痫。婚后生1男孩。经济来源我一个人承担。房屋的房产是婆婆的土地使用证,我借钱盖的房子。至今还有外债,请问离婚后房产我可以享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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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你的出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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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你的出资份额。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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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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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适当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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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