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06年离婚,当时由法院调解,孩子的扶养权归男方。现在孩子十周岁过了,不愿意跟前夫在一起,现在强烈要求跟我一起生活。我有扶养能力,只是我长期在外地上班,前夫在宜昌上班,我有要回孩子扶养权的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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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既然孩子愿意跟你,只要你的经济条件也可以,变更过来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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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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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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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孩子10岁以后要听从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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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十岁时候法院一般是以孩子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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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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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需要征询孩子的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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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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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