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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11-08-31 17:45: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班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伤害就属于工伤。可以依法要求按照工伤赔偿。您妹妹应当确定劳动关系后申报工伤,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工伤之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赔偿。
  • 属于工伤,单位承担
  • 单位承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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