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孩子他爸离婚一年多了,当时孩子他爸是有了别的女人,我们就思底下去离了婚。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而且孩子他爸也没每个月给孩子赡养费用。不过当时离婚协议上写着,孩子的家人有探事权,而我却没让孩子的家人见孩子,而后孩子的家人要起诉,而我现在的经济情况也没比孩子的家人来得好,请问下,我能打赢的胜算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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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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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起诉的,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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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