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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一份拆迁通知,说为了提升浏阳形象,要将一条从浏阳至长沙的319国道两边的土建筑全部拆除,319国道是1997年左右建成通车的,而两边的房屋都是70年代建的,可现在领导却说我们已经盖了新的红砖房,旧房子是违章建筑要恢复原来地貌,而且土房子我们现在都有在正常使用(如厨房、厕所、猪圈等),却限我们9月1号动工全部拆除,而且不给一分钱赔偿,请问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1-08-30 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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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