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方未实际出资,但可以得到甲乙赠送的股权,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丙的股东身份所占股权份额,取得股东出资证明,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
光是签订承诺,能保证其收益,但无除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如:经营决策权。一句话:是个高级打工者,不是老板。
追问:赠送会不会涉税啊?还有要写赠予声明吗?只要能保证股权收益就行了,没有要吞掉他们的股份哦!求解!
追问:工商登记就是甲51%乙29%丙20%,丙方是法定的股东;现在的问题是丙方股本实际由甲乙出资的,所以要事前约定,所以请求指教!
追问:工商登记就是甲51%乙29%丙20%,是法定的股东;现在的问题是实际由甲乙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