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的公公去世了,当时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属公房,1993年因单位房改,所有公房都要卖给职工,因为我老公在该单位属正式职工,而婆婆不是单位的职工不能享受福利购房,所以房管处的工作人员就将房主改成我老公的名字,所有房款都是我老公交的包括线路改造,住房维护也是我老公处理的,现在房子出售后,婆婆说该房属于我公公的遗产,她应该至少占一半,请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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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因为这房子是你奶奶和你公公的共同财产!若需法律帮助或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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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对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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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阐述的情况她无权要求。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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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的,房子产权已经确定,应该是你及你家丈夫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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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