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十年了,现有一个八岁儿子,孩子有先心病,已经做了手术,除此之外,孩子还有自闭症,刚能说一些简单的话,我是一名小学教师,丈夫自己做点小买卖,请问这种情况,判给谁的几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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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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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都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谁就好大机会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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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或者都不想要孩子,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各因素综合考虑。主要看各方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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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