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在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过世,后来他的一套房卡房过户给了我老公,(就是户口本上原来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注销了,重新办了本后户主改成了我老公的名字),不过我公公留下了一份遗嘱,但是遗嘱里并没有说明房子就给我老公一个人,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离婚,公公的房子我有份额吗?我能拿到一半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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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一般情况下,遗嘱里面没有明确说明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主张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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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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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房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一半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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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遗嘱继承,如果这份遗嘱无效,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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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份遗嘱无效,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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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你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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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份额的。可以拿到一部分房产。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是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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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