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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承揽一家企业外发产品,在承揽之后希望能够以个人的名义雇佣几名工人加工这个产品,在雇佣前期以我个人名义和被雇佣的个人签订个人雇佣协议,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工作后的报酬。这样的个人雇佣协议(按照双方本人意愿签订)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必须向企业一样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发生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期间发生伤害应该怎么处理呢?

民事相关
2011-08-30 14:08: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