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03年买了一处房子,我掏钱买的,当时办我儿的房产证,2004年我儿结婚 后有一女孩今年6岁了,我儿前年得重病,现在病危,请问,万一我儿不在了,儿媳能分这个房产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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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属于你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儿媳如果在婚后参与还贷的话,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要求分割。
2、儿子去世且未立遗嘱的话,房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
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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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但是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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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产属于你儿子的婚前财产,如果女方在婚后一起还贷的话,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还贷部分及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济南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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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儿子的财产,如其去世,则属于遗产,儿媳有继承权,可以书写遗嘱,说房子有谁继承,可以不让儿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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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一 买房时如你替你儿子全额付款,房子属于你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儿子去世后,他母亲有遗产的继承权。
第二 买房时是你替你儿子付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了,房子仍然属你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是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还贷部分及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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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孩子不在的话,你儿媳具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该房产。但是如果你孩子留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遗嘱处理该房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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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去世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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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