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岳父在工地上工作中从高架子上掉下来,双脚肿起来了,住了一个月的院都没有见好,工地老板打算不给治疗了,说给20000元就不管了,我岳父都不能下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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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的,可考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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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立即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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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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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的话 申请工伤认定 建议委托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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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工伤 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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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和固定证据,起诉工地老板及包工头。本人有类似成功案例,如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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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